去年,本市市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为11.3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3亿元、公务接待费0.9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9.1亿元。这是本市首次公开“三公”经费。
今天上午,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市财政局局长杨晓超作了《关于北京市2010年市级决算的报告》。其中,本市党政机关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情况将纳入报告。
经汇总,2010年市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3亿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3亿元;公务接待费0.9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1亿元,包括购置费3.3亿元、运行维护费5.8亿元。
针对此次公开的“三公”经费账单不够详尽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公开结构还不够细化也是受现实情况制约的结果。
预算经费制定中只细分到类、款、项、目四级,还没有“三公”经费的“名目”。
因此,在预算安排过程中,“三公”经费在界限上较模糊,这就给后期计算和统计上带来一定困难。不过从政府方面,对于“三公”经费的公开很重视,今后无论是从形势上还是要求上说,也是将不断推进和完善这件事。
据介绍,除了决算报告外,此次会议审议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部门决算审计情况报告也都将向社会公开。
42部门将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
为推进决算信息公开,此次市财政局进一步细化了2010年决算审议内容,首次将决算草案细化至“款”级科目,充实“三公”经费决算数据。
市财政局局长杨晓超表示,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2010年市级财政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总额将由财政部门公开。
此外,42个市级有关部门还将向社会公开本部门201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数和今年“三公”经费预算,接受外部监督。